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所得税是多少
在考虑暂挂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是否应确认递延所得税时,应当把递延收益与对应的资产一并考虑.即从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减去对应的递延收益余额,得到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再把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与该资产的计税基础相比较,看是否存在差异.不单独考虑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问题.
因此,如果该项政府补助属于不征税收入,则按上述方法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一致,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因而无需确认递延税款.
如果该项政府补助于收到时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后续相关资产可以按调整前的原账面价值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则调整后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基本条件(主要是预计转回时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为对于此类有明确转回时限的暂时性差异而言,"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通常不是问题)的前提下,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政府补助的形式有哪些
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向企业转移资产,通常为货币性资产,也可能为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主要有以下形式:
⑴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
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 ,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均属于财政拨款.
⑵财政贴息.
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
第一,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
第二,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⑶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⑷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比如,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所得税是多少"整体来说,第一应该确认该项补助是不是不征税收入:如果是不征税收入,再确认是总额法还是差额法,是否形成资产?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资产折旧摊销,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形成的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还有取得补助五年后未使用的也要缴纳所得税;如果是征税收入,那就当年缴税.想要了解更多会计知识关注我们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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