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出租包装物押金如何操作
收取的出租包装物押金属于银行存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核算,
收取的出租包装物押金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
出租包装物押金是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出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不同于租金,押金是在该出租活动结束时应返还给承租方的.
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当合同逾期时,没收押金,此时贷方为"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为"其他应付款";金额为押金金额.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包装物计入什么科目?
1.对于生产领用包装物,应根据领用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材料成本差异"等科目.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于包装物发出时,按其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3.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一方面应反映其销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另一方面应反映其实际销售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收取出租包装物押金如何操作?包装物的出租和其他的出租是不一样的.在会计上,它是通过其他应付款的科目来进行处理的.但如果是产品生产中直接领用包装物,在会计上就可以计入生产成本的科目中了.上文的内容就介绍完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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