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单独计税后可以改为综合所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也就是说,对于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是作为年终奖单独申报纳税还是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个税,纳税人是可以自主选择的.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50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50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50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1、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2、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针对年终奖与个税的内容,小编讲了奖金单独计税后可以改为综合所得的相关内容,如果单独计税的话,就按照税率计征,不然就计入综合所得一起计税,就看如何选择了.那么本文的讲解到此结束,有需要的可以点击答疑窗口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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