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会计分录如何做
1、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进行认证抵扣时,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根据发票内容计入对应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企业认证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企业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时,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核算,待发票认证抵扣时,则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认证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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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
(一)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应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其所列的增值税税额,与销售方取得的红字专用发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而不必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但也有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的情况,即购买方取得未用于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
如果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二)主管税务机关接收纳税人上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系统会自动校验,通过才生成),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各项信息应当一一对应.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会计分录如何做?通过上文汇总的资料学习,小编老师相信你们应该知道可以通过应交税费下设置应交增值税的待认证进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来记录的;如果你们觉得上文讲解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抵扣的会计分录有问题,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这里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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