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转让投资企业股权涉及哪些税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纳税.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甲企业需将该项股权转让所得并入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净所得,由投资者分别缴纳所得税.
该项股权投资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出资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合伙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同时,财税〔2008〕159号文件规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财税〔2000〕91号文件规定自然人投资者在取得该项股权转让收益时,应作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该项投资是以自然人投资者个人的名义出资的,取得该项股权转让收益则不属于该合伙企业的收益,需要按照《个人所得法》中规定的"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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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转让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印花税税目表中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据此,个人就此股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来贴花,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
合伙企业转让投资企业股权涉及哪些税费?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学员们看完之后应该明白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转让所得都是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而这两种税额在纳税主体上都是不同的,上文对此内容都是有所讲解的.如果你们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来本网站上进行免费搜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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