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起征点的增值税会计分录
(1)每月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按照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计算计提的附加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3)季度末时,达到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建议转到“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未达起征点增值税应计入什么科目
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微企业按实际减免的税款,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
计算应缴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结转免缴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记:营业外收入”或“补贴收入”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
计算应缴税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结转免缴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记:营业外收入”或“补贴收入”科目。
未达到起征点的增值税会计分录。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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