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及应付利息分录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取得借款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
2、借款利息的核算,先计算每月负担的利息=借款本金*年利率*1/12,如果是按期支付利息的借款,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借款,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
3、归还借款的核算,也根据付息方式的不同,会计分录分别处理如下:
(1)按期计付利息的,会计分录为:借: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会计分录为:借:短期借款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利息应该计入那个会计科目
提取借款利息应区分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又分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两种情况.其账务处理不同.
1、短期借款一般用于临时的资金周转,其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在利息分月计提,按季支付的情况下,每月计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按季支付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
2、长期借款分期付息的计提的利息计入"应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账户的贷方.借方则根据借款的用途计入

有关成本费用中.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属于筹建期间的)
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利息支出数)
财务费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的)
或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
以上就是短期借款及应付利息分录的主要内容,大家都清楚了吗?企业所发生的短期借款业务,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的借款本金,借方登记借款本金的偿还,期末贷方余额表示期末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列示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的流动负债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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