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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来源:快学会计网
回答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9号)第八条第五款规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因此,稿酬必须是正式刊物发表,若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写文章取得的报酬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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