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1: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纳税人注销时,需先进行清税申报,向税务机关填报《清税申报表》,在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后,取得《清税证明》。 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清税申报表》3份。 (2)单位纳税人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3)非居民企业应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
以上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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