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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行为是视同销售收入吗

2020-07-23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行为是视同销售收入吗,这是一个常识性判断,为何小编要这么郑重其事地写成一篇文章,因为太多人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错误的判断会造成一些工作的失误,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视同销售的情形的了解,至于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行为,你懂的,这就是按位置入座而已.

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行为是视同销售收入吗

这句话是针对计算销项税的,比如公司将自产的产品用于赠送员工,但是公司并没有收入,但还是要交销项税,在账务处理上要反映出应交的增值税,这也就是视同销售!

1、这是税法规定,按些执行即可.

2、"视同销售"只是视同,财务上并不用做销售收入,只是按销售计算税款.

3、自产当然有进项,自产的原材料采购就是进项.

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行为是视同销售收入吗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行为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因此,企业领用原材料自用,用于在建工程,用于流水线安装不属于视同销售,企业领用原材料自用允许抵扣;用于在建工程属于非增值税项目不允许抵扣;用于流水线安装允许抵扣.

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行为是视同销售收入吗的解读供您阅读,非增值税应税行为说的是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如果这个层面也不理解,小编这里就不多说了,大家可以咨询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他们会帮助大家解决阅读文章中可能存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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