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车船税法》调低了小排量车税额,河北省执行新的车船税征收标准,原机动车排量在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的纳税金额,由每车300元下调至120元;原机动车排量在1.0升以上至1.6升(含)以下的乘用车的纳税金额,由每车480元下调至300元。
同时,依据新的《车船税法》调低小排量车税额的有关规定,小排量车主提前多缴的2012年车船税目前正在陆续退还中,截至10月21日,全省已退车船税401万元。
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全省各地退税工作已接近尾声,广大小排量车主要及时办理退税,还没有提交申请手续的应尽快提交;如果已提交手续,还没有领到退税款的,车主可与参保保险公司联系,也可向当地地税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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