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理如何计提城建税
固定资产处理收入需要交税吗?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 简称“三税”)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区域设定不同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1、计提城建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固定资产清理为什么要交增值税
固定资产清理中的变卖所得,属于增值税征收范畴,应该依法缴纳增值税.
固定资产处置是每个企业都可能发生的业务,其处置方式多样:如整体出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变成废品出售等.在此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即有可能按适用税率征收,也有可能按简易办法征收,甚至免税.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一般为17%)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4%)*4%/2.
固定资产清理如何计提城建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 简称“三税”)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区域设定不同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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