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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发工资其他应付款怎么核销

2026-02-19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公司在分发员工工资的时候,需要进行相关的业务处理,而由于社保缴纳的部分是由个人缴纳一部分,企业缴纳一部分的,由企业进行代缴代扣的话,企业会在工资里进行核算,而一般会在其他

公司分发工资其他应付款怎么核销?

企业发放工资一般是使用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发放工资时贷方可以用"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科目.

1、如果属于实际应当支付,但由于收款方原因最终导致的付款方不需要再履行支付义务的,应当作为营业外收入予以确认

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如果经双方协商后一致达成统一意见,使现有债权债务恢复成为原始状态,经济业务关系不复存在的状况下,则应当采用红字或者蓝字反向冲回原有账务处理业务,冲销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公司分发工资其他应付款怎么核销

其他应付款核销需要交税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 其他收人,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人外 的其他收人,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人、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 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人、补贴收人、违约金收入、汇 兑收益等.

根据上述规定,核销的其他应付款应作为"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并人收人总额 计征企业所得税.已经有确凿证据不再支付的其他应付款,会计上凭相关书证核销,转人"营业外收人" 科目,不需要就这些收入项向税务局进行专门的报批.只有超过一定年限(如三年以上)应支付未支付的应付款项,很多地区明确规定,税 务局认为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能提供确凿证据(如债 权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书面声明或债权人主管税务机关的证明等,能够证明偾权人没有按规 定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有效证据以及法律诉讼文书)证明债权人没有确认损失并在税 前扣除的,可以不并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给员工分发工资的时候,是需要进行核销处理的,而财务人员在发生这笔业务之后就会进行登记入账,社保一些费用是放到其他应付款进行核算的,当需要进行核销时,按照本文给大家介绍的内容可以知道是在营业外收入进行核算.本文对核销的时候就介绍到这里了,后期想知道更多会计知识,可以到我们的网上了解到更多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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