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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能否同时享受吗?

2022-11-30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我们个人到了年终之后,是可以自己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个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在这个操作的过程之中,我们个人涉及到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填写申报审核.那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能否同时享受吗?根据有关规定,这两种是不可以同时享受的.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能否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

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

其利率以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不同银行的贷款利率略有上浮. 按贷款款项来源,住房贷款可分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还款方式主要有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

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

住房贷款分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能否同时享受吗?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如何扣除?

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扣除.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夫妻双方可选择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都有首套住房贷款,婚后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的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且有住房租金的支出,可享受以下标准的定额扣除: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签订租房合同(协议)的一方扣除.若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则纳税人不能享受自有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能否同时享受吗?通过上述的资料内容,我们已经知道了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是不可以同时享受的,我们只能选择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一种.对于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扣除操作,我们也简单的归纳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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