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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表中扣款要怎么做分录

2019-12-26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欢迎大家的到来,今天我们教给大家的是关于工资表的内容,在工资结算表中,要根据工资卡、考勤记录、产量记录及代扣款项等资料按人名填列"应付工资"、"代扣款项"、"实发金额"三大部分.那么说到这里可能会有人要问,工资表中扣款要怎么做分录呢? x

工资表中扣款要怎么做分录

1、计提工资

工资(含个人缴纳部分社保和公积金)先计提,计入相关费用

借:管理费用等--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发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等 (实际发的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扣除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扣除个税部分)

3、计提单位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

借:管理费用--社保 (社保和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含公积金)

4、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其他应付款--社保

贷:银行存款等

个人工资计算怎么缴纳个税

个人工资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发工资时各项扣款要计缴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和员工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出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的部分不得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给予本平台的信任,我们今天应广大读者要求,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了一下工资表中扣款要怎么做分录,大家通过今天的学习,是不是也对工资表中扣款的会计分录有了一个更深入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想学更多而会计资讯,可以随时来这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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