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收分包的管理费怎么开票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取消了原"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在新营业税条例下,建筑安装业务总承包人对分包收入不再负有法定扣缴营业税的义务,而应该由分包单位以其取得的分包收入全额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不管总包方与分包方间关于税金负担问题如何约定,均改变不了分包方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性质,故分包单位应当就其取得的分包收入全额向总包单位开具建筑业发票.如分包单位属于提供建筑业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应按规定分别开具建筑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

分包单位开的发票给总包方如何开票?
分包单位开的发票给总包方,分包方应做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假设工程进度与工程结算进度相同,结转工程收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根据分包方开具发票的金额及相应计缴的税金入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
总包收分包的管理费怎么开票?综合以上所述,关于公司总包和分包之间的关系小编老师已经详细介绍,分包单位以其取得的分包收入全额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因此分包单位会给总包单位开具建筑发票的,如果分包单位自行在销售货物也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更多的会计知识都可以来本网站进行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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