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以揭露“基金黑幕”而轰动一时的《财经》杂志,在2001年末“押台戏”的最后一期,为追求“轰动效益”,以“封面文章”的显要地位,耸人听闻的“崩塌”言词,配之以散架了的七零八落的算盘画面形象,刊登了《中天勤崩塌》(下简称“天塌”)上、下篇,同时毫不吝惜篇幅,在一期之中刊登了有关CPA行业的五篇文章。这么一个“知名度”很高的杂志,如此浓墨重笔地“抬举
以揭露“基金黑幕”而轰动一时的《财经》杂志,在2001年末“押台戏”的最后一期,为追求“轰动效益”,以“封面文章”的显要地位,耸人听闻的“崩塌”言词,配之以散架了的七零八落的算盘画面形象,刊登了《中天勤崩塌》(下简称“天塌”)上、下篇,同时毫不吝惜篇幅,在一期之中刊登了有关CPA行业的五篇文章。这么一个“知名度”很高的杂志,如此浓墨重笔地“抬举”CPA行业,不仅在CPA业内引起极大的振动,而且在社会上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首先还是应当从正面理解“天塌”作者的本意。作者无疑不是一位CPA,不懂CPA的“行情”,但他从“新闻价值”的角度“凑个热闹”披露CPA的“内幕”,也未尝不可。同时,不可否认文章对CPA行业还是充满了期待,文中也不乏对加强CPA行业建设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CPA业内人士,包括绝大部分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领导人,在看完“天塌”后,似乎都有无限伤感!认为这是对已经陷入“危如垒卵”的CPA行业的“落井下石”!看过“天塌”一文之后,似乎“天”真的塌下来了!“天塌”一文的导向就是:中天勤崩塌=中国CPA崩塌!因为“天塌”一文已经明确地宣称所要追究的不仅是“中天勤”,而是要追究“是什么样的土壤,造就了中天勤?”!!文章的最后写的是“如果一切并未改变,岂止于此?而这一切正关乎中国会计业的明天”!!!
针对“天塌”一文,我们觉得需要另立一个主题,就是“中天勤崩塌≠中国CPA崩塌”!中天勤崩塌,将导致一个更加健康、更加规范、更加强大、前途似锦的中国CPA行业!试想想,一个被国务院领导一再宣称、也被市场经济铁的规律所证实了的“市场经济奠基”、“千秋大业”、“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行业,怎么可能因为几个所的复没而全军复没!?怎么可能因为某几个“炒家”在“名杂志”上炒作一番,就把这个行业炒垮了!?不必过分紧张!也勿须看得太重!!!
因为“天塌”中直接涉及深圳注协的诸多“隐私”以及行业协会的一些“弊端”,在相配套的文章“CPA困局”一文中又以粗黑字“混乱的行业”显现标题,导致全面否定深圳CPA行业体制改革乃至全国CPA行业体制改革的全部成果。
直言以告,政府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不仅在中国存在,在全世界也是存在的,不过中国比较突出。深圳市CPA行业的体制改革,首先是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最早在全国完成的,是全国CPA行业体制改革的先锋。早在1976年,深圳市在励有为书记、李子彬市长的领导下,深圳市人大、市政府高瞻远瞩地认识到了CPA行业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通过人大立法、政府发文,全面地、积极地、慎重地、所有政策都配套完善地推动事务所的体制改革,在1997年12月率先在全国完成了CPA行业的体制改革,这就是“天塌”一文要寻找的“土壤”!应当说这是一块红色的沃土!!!
“天塌”一文浓墨重笔写的是“巨大的物质利益诱惑”导致“塌了天”,揭露了两件“关键事实的内幕”——5000万元的巨额财富,引发了会计师事务所改制时“一场激烈的利益争夺战”;500万元的会费,使深圳注协“实质上已经类似于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财务关系”,从而失去了行业监管机构的公正性。难道事实果真如此吗?回答应当是:否!
1995年深圳市人大就出台了《深圳市注册会计师条例》,为深圳市CPA行业的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之后,市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事务所改革中有关产权确认、利益分割、组织形式、报批程序等等有关规定。如同“天塌”一文所“揭露”的,当时,谁敢“私分”了这5000万?肯定要抓去蹲监狱!风险基金不是利益而是风险,当时谁都不肯要!28套住房必须按深圳房改政策处理,住房的产权难道都归合伙人了吗!?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后续教育基金也都归合伙人了吗!?如果真是这样,深圳注协到真是应当认真地查一查!
1985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时,经财政部批准,按1%的营业收入收取会费,一直沿袭至2000年。当然,这种规定,是不尽合理。2001年,中注率先进行了会费改革,并且报经民政部批准,执行了新的会费收取办法。但应当肯定,从中注协到地方注协,没有一家协会会把会费的收入与协会应当承担的工作任务挂钩,更不能说与监管工作挂钩。把“母公司、子公司”这种概念套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头上,确是有点“莫名其妙”,作者也“太富有想象力”了!到目前为止,从国家规定的人事编制来说,所有的注册会计师协会,还是各级财政部门的一个事业单位,这正是全国所有协会下一步要改革的方向,要改成象深圳协会那样,成为行业协会的自律组织。(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