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经2001年9月7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二届理事会22次会议决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注册会计师权益保障委员会。9月30日以深注协理字[2001]025号发布了文件。文件规定了: 注册会计师权益保障委员会的性质是: 注册会计师权益保障委员会是本会理事会下的行业权益维护机构,向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注册会计师权益保障委员会的职责是: 1.听取秘书处对会员权益投诉受理及核实情况的工作汇报; 2.向本会会员提供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专业支持和法律援助; 3.与司法部门配合,依法打击侵犯行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4.向政府部门反映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呼声,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 5.研究探讨维护行业与会员合法权益的途径与办法,并理事会提出政策性建议或研究报告.注册会计师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古少鹏担任,成员包括了:罗本金 张广清 谷 杨 卢卫东 董国强(律师) 张丽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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