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物清单上面要盖章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另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需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税控发票开票软件怎么打销售清单?
1.进入防伪税控系统,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发票填开;
2.确认发票号码;
3.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填写购货方信息;选择金额含税与否,点击“清单”按钮,进入“清单填开”界面;
4.填写货物或劳务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税收分类编码等信息;
5.检查确认所有信息均已正确填写,点击“完成”返回“发票填开”界面;
6.打印发票;
7.在“已开发票查询”界面,查询刚刚已开的发票,点击“清单”按钮,打印增值税发票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以上关于“销售货物清单上面要盖章吗 ”这一问题,文中做出了详细的解答,以及如何打印销售清单,文中也整理出来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好了,祝大家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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