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城建税如何会计处理
答:由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在会计处理上分别如下:
(1)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提,免税的情况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0,所以暂时不计提附加税,等缴纳增值税时再计提;若是增值税减免,附加税种就不用计提了;
(2)计算增值税时同时计提,免税时作为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可以分设,减免的增值税属于补贴收入,附加税属于税收减免.)
注意: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计提附加税时,只计提城建税就可以,不用计提其他的什么教育费、地方教育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城建税免税收入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已计的提附加税减免会计分录怎么做?
城建税减免的会计分录
已计提附加税减免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贷:营业外收入
税法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相关会计分录:
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按规定免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以上详细介绍了税收优惠城建税如何会计处理,也介绍了已计提的附加税减免会计分录怎么做.作为一名企业的财务人员,一定要特别的清楚,税收优惠城建税会计处理如本文所示,如果你已经阅读了本文内容,还想知道更多一些,关注一下本平台相关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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