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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认为:公司造假应该追究CEO和CFO责任

2026-01-07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由上市公司虚假信息造成的损失一定要追究个人责任,把责任放到CEO和CFO身上,而不应当由公司来承担。这是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日前举行的“吴敬琏、希勒谈新金融”媒体见面会上表示的。 在过去两三年内,吴敬琏一直坚持通过在公司内设立独立董事来解决上市公司制造虚假信息问题的观点,但实际状况是仅靠这一措施已经不能完全解决这一痼疾,吴敬琏认为,必须把主要

由上市公司虚假信息造成的损失一定要追究个人责任,把责任放到CEO和CFO身上,而不应当由公司来承担。这是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日前举行的“吴敬琏、希勒谈新金融”媒体见面会上表示的。

在过去两三年内,吴敬琏一直坚持通过在公司内设立独立董事来解决上市公司制造虚假信息问题的观点,但实际状况是仅靠这一措施已经不能完全解决这一痼疾,吴敬琏认为,必须把主要责任放在CEO和CFO身上。

但同时,吴敬琏也提出,在中国,谁是CEO并不清楚,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比CEO还CEO”,造成责任无法明确。

针对创业板是否会分流部分主板资金的问题,吴敬琏明确表示创业板应该积极开放,不应以分流资金为由阻止创业板开放。由于香港创业板市场并不成功,吴敬琏在积极呼吁开放创业板的同时,强调一定要对香港的经验教训加以汲取。

融资困难已经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吴敬琏认为这不是由于民间富余资金太少,而是我国现行金融体系存在很大问题。他提出,现阶段国家财政性投资应逐步减少,中小企业融资要靠经济体系的健全,如应把信用社变成真正的社员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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