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ST珠峰(600338)公告,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了该公司和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长何冰、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赵琪云、原财务总监吴东蓉等共计11名被告。
《起诉书》称:1998年11月至2001年4月,工业公司及其控股的*ST珠峰为牟取非法利益,采取绕关和在报关时伪报品名、低报价格的手段,共计偷逃应缴税额8.2405亿元人民币,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且走私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ST珠峰托也许是国内上市公司中最善于“丢”东西的一家。公司2000年12月上市前后,发生了一连串的“丢东西”事件:
一是丢资料。上市后不到半年,珠峰摩托就发生了将2000年的会计凭证、报表、会计数据光盘丢失的怪事。珠峰摩托2001年7月在公开披露的资料中这样描述了事情的经过:2001年5月,在将2000年以前的会计资料运往西藏的途中,入住酒店时,车辆和车上的会计资料被盗。
二是丢人。2002年9月26日,珠峰摩托发布公告说:我公司三位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赵琪云先生,财务总监吴东蓉女士,董事、行政总监尹芳女士自9月23日起未到公司上班。据传,他们正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局的调查。公司高管发生如此重大变故,连一些大股东都被蒙在鼓里。
三是丢钱。2002年12月15日,珠峰摩托公告,公司发现存放于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募股资金专用账户上的募集资金2.5亿元,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被划走。12月10日,*ST珠峰在例行财务对账中发现,公司在光大银行成都分行所存一笔2.5亿元募集资金,已于12月4日被该分行以特种转账传票的方式,转到名为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账户,转账原因为:转保证金。事实上,从现在来看,这些“怪事”彼此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
在何冰走私大案曝光后,珠峰摩托为了掩盖利用上市公司洗钱的企图,刻意制造重组题材,转移市场视线。2002年7月29日,珠峰摩托与中国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和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北京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欲以30046万元的总价购买这两家公司持有的南方雅马哈摩托车公司的44.23%和5.77%股权,其中18681.76万元将使用募股资金。
收购进展一度相当顺利,但不久后传出*ST珠峰2.5亿元募集资金被划走的消息。这样一来,收购南方雅马哈股权之事成了“无米之炊”。因此,*ST珠峰的风险甚至可以说比银广夏有过之而无不及。 本文版权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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