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晚10时许,随着最后一名嫌疑人刘某被李沧警方从黑龙江押解回青,一起由3名女嫌疑人共同参与的挪用资金大案被侦破。 8月28日上午,李沧警方接某汽车贸易公司报案:该公司在查账过程中,发现了一笔100余万元的贷款。但公司从未办理过此项业务。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这笔业务出自该公司威海分公司,主管会计刘某、出纳张某、毕某有重大挪用资金嫌疑。8月30日和9月中旬,民警先后赶赴威海,将张某、毕某抓获。11月7日,刘某也在原籍齐齐哈尔落网。 警方查明,2003年1月前后,刘某(女,34岁)的亲戚因做汽车贸易向其借钱,刘某便预谋挪用公司资金。刘某向公司出纳张某(女,28岁)和毕某(女,28岁)施以小恩小惠后,3人以收到货款不做账、撤出单据等方式挪用公司资金。2003年10月份,为堵住挪用资金的漏洞,刘某编造虚假客户贷款100余万元。目前,该案共涉及挪用资金3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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