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旭东, 毛晓梅)
中国证监会20日称,德恒、中富、恒信、闽发、南方、云南、汉唐、辽宁等8家证券公司因严重违法违规、风险巨大,已在2004年先后被托管经营、行政接管或被停止证券业务资格。经查,这些公司存在大量的账外经营,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财务管理较为混乱。证监会对这几家证券公司,均已正式立案稽查。 据介绍,证监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证券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涉及犯罪的,正分批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这些公司的会计审计情况,证监会将于近期派出工作组,对2004年被处置的证券公司在风险暴发前的会计审计情况逐家进行核查,以确定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对有证据表明没有尽到审计责任的,证监会将会同有关主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证监会表示,今后将加大证券公司审计工作的监管力度,督促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规范执业,勤勉尽责,通过做好年度审计工作,促进证券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不断提高。 视野法规库相关法规 关于证券公司2004年度会计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机构字[2005]9号,2005-1-19) 关于督促做好证券公司2004年度会计审计工作的通知 (证监机构字[2005]10号,200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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