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借款利息所取得的利息专用发票能够在税前抵扣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第四十九条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发生的经营性借款费用,符合条例对利息水平限定条件的,可以直接扣除.
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可以看出:条例对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是有严格限制条件的,企业间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但只要纳税人申报的扣除依据真实、合法,就可以依法直接扣除,不需要在税务局备案或者额外准备其他资料.

企业间借款利息收入进什么科目?
如果是金融类企业,那这利息作为营业收入核算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如果你们是非金融企业,那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可以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
企业间借款利息所取得的利息专用发票能够在税前抵扣吗?在税务上,利息的发票,只要是专票是可以用来抵扣的.在抵扣之前先认证就可以了.在会计上,取得的利息收入,就计入营业外收入的科目.上文的解答内容就介绍完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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