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划拨的土地需要摊销吗
不需要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属于上述两项以外情形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应税收入.

划拨土地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与他方合作开发建设房屋分成的;
(二)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作价入股以及与他方合资经营的;
(三)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抵债的;
(四)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与他方易房、易物的;
(五)以划拨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城镇直管公房作为商品房转让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说无偿划拨的土地需要摊销吗?是不需要摊销,也不能摊销的.无偿划拨也就是无偿取得,属于政府补助,需要确认递延收益,需要缴纳所得税,即使摊销了也不能税前扣除,以上就是本文的所有内容,不知道大家都明白了吗?有疑问请留言.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