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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个税和社保都要怎么操作

2026-03-02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你好,这个问题参考一下,临时工实际上这种连续性的服务关系,劳动者适用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规则,岗位固定,劳动者提供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这些都可以做为判断是否是雇佣关系的实质内容。 所以,一旦判断是雇佣关系,就应该作为工资薪金核算,以工资表作为扣除凭证,不需要发票。 那么,这种情况下按规定也应该购买社保。 当然,你说你的用工形式很特殊,都是时间短,零散的,社保不好解决。那么这种情况你可以参考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来操作。 非全日制用工作为一种灵活用工的模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全日制模式下存在的用工刚性和局限,既能满足一些用人单位灵活用工的需求,降低用工成本,同时也可以满足劳动者求职愿望,促进就业和新业态经济的发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所谓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这种用工形式也是劳动关系,但是社保部门《社会保险法》就规定的很灵活,可以由个人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用工单位购买上工伤保险就行。 如果地方不允许单独买工伤
你好,这个问题参考一下,临时工实际上这种连续性的服务关系,劳动者适用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规则,岗位固定,劳动者提供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这些都可以做为判断是否是雇佣关系的实质内容。 所以,一旦判断是雇佣关系,就应该作为工资薪金核算,以工资表作为扣除凭证,不需要发票。 那么,这种情况下按规定也应该购买社保。 当然,你说你的用工形式很特殊,都是时间短,零散的,社保不好解决。那么这种情况你可以参考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来操作。 非全日制用工作为一种灵活用工的模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全日制模式下存在的用工刚性和局限,既能满足一些用人单位灵活用工的需求,降低用工成本,同时也可以满足劳动者求职愿望,促进就业和新业态经济的发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所谓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这种用工形式也是劳动关系,但是社保部门《社会保险法》就规定的很灵活,可以由个人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用工单位购买上工伤保险就行。 如果地方不允许单独买工伤保险,也需要为其购买商业意外保险等来作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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