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环节低价售房如何做账
低于成本价出售商品房给员工,需要区分是否低于市场销售价格.
企业销售给员工商品房,销售价格低于市场销售价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属于"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销售给员工商品房,销售价格虽然低于成本价,但是销售价格本身就是市场销售价(公允价),在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不需要进行特殊处理,就按照正常的销售商品房处理就行.
因此,该问题的重点是,如果销售给员工商品,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包括高于成本价)属于"非货币性福利"的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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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福利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第六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在会计核算上,根据新修订的会计准则,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核算;但是,实务中也有还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核算.
决定低价出售给员工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商品房的公允价值+相关税费)
实际低价出售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公允价,市场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等
房地产销售环节低价售房如何做账?以上内容就是本期小编老师整理的相关资料,很多学员们应该都知道房地产销售环节低价的销售房屋,一般都是作为公司内容福利房屋政策来执行的,如果是这样可以按照非货币性福利来入账;如果是市场行为则是需要确定具体的低价范围,其他相关的资料欢迎来这里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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