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盈余公积是单位的一种资本,是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收益大于支出的全体净额,按照法定规定缴存在“盈余公积金”账户中的资本。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单位的盈余公积需要定期计算、登记和记账,以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地进行管理。
盈余公积的计算方法是:计算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收益大于支出的全体净额,即计算当期与累计净利润,净利润=收入-支出。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每月需要将企业的净利润缴存至盈余公积金,然后经过有关部门确认后,才能存入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完成登记和记账。如果收入小于支出,则无需缴存,直接将损失转入负利润,即负累计净利润。
企业申报缴存的盈余公积应参考国家《会计准则》,在《缴存凭证/发票》上加盖公章,并准确填写缴存金额及缴存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送至相关部门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才能完成本期的缴存。
拓展知识:
盈余公积一般可以分为四类:企业法人盈余公积、个体工商户盈余公积、个人独资企业盈余公积和其他盈余公积。这些资金主要是用于企业的投资、改造、财务稳定、补充资本以及给企业提供额外资金支持的一种资金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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