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挂账太多怎么办
公司有长期挂账的其他应付款,继续挂账,如果有证据不用还了,做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通常情况下,该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而企业经常发生的应付供货单位的货款,则是在"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科目中核算.
其他应付款挂账数较大如何处理和合理解释?
1、企业向股东借款,如果是按照借款处理,是避免不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2、建议按照预收账款了来处理.这样相对合理一些
3、做好手续,尽量不走银行账户
4、设置内外帐是最安全的

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税务检查时有什么风险
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的是企业除了购买商品、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以外,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包括应付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租金,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等.由于其他应付款业务复杂,有些企业将其作为逃避纳税的工具,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有无利用其他应付款隐匿收入现象.有些企业将应计入收入类科目的金额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从而隐匿收入、偷逃税金.审查时应以其他应付款明细账为审查重点,对明细账设置不合规定的,如户名、类别或摘要不清,应审阅相关会计凭证.
2.有无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现象.其他应付款属于流动负债,通常在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若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则可能存在下列问题:
(1)隐匿收入.应审查其他应付款账户每笔经济业务的记账时间,若挂在贷方时间过长,应进一步审查会计凭证.
(2)收取的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故意不及时结转收入,少计当期实现利润、偷逃税金.税法规定,对逾期未收取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取的押金扣减相关税金后的差额转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审查时,应以其他应付款的保证金明细账为依据,重点审查原始凭证,特别是出租、出借合同,看有无购货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返还包装物,而销货方超期不转账的行为;也可根据企业经济业务的特点,直接要求企业提供与购货方签订的出租、出借包装物合同,根据合同检查其他应付款账户记录.
3.有无虚列其他应付款的行为.有些企业将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的销售回扣列入"其他应付款",偷逃增值税、所得税.应注意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或现金日记账,通过摘要发现问题;若摘要不清,应进一步审查原始凭证.
其他应付款挂账太多怎么办?应税收入长期挂"预收账款",在税务机关的检查中是经常遇到的.对此税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注重审核账簿与查看实物相结合,掌握货物发出的具体情况.这是小编希望大家在工作中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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