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上海税务”官方微博上线 31日是个税自行申报最后期限
记者今日(31日)从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官方微博“上海税务”获悉,2012年3月31日是2011年度个人年所得达到12万元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手续的最后期限。
另悉,自今年3月1日起,本市调整了跨区迁移的申请渠道,纳税人可直接通过上海税务网站提出申请,也可向市税务登记受理处大厅提出申请,各区县税务局不再受理跨区迁移业务。
“上海税务”是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官方微博,今天正式在东方微博和新浪微博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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