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借款余额的会计分录

2020-08-26 来源:快学会计网 阅读量:4674

导读:每个企业都要有充足的资金才能良好的运行,如果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的话可能就会需要借款,很多企业之间都会出现借款的情况,那收回借款余额的会计分录要怎么做?今天小编就主要和大家一起分享下相关的内容,相信对大家有所帮助.

收回借款余额的会计分录

1.发放贷款:借:贷款-本金 (本金+交易费) *-利息调整(差额) 贷:吸收存款(实付额)

2.确认贷款利息:借:应收利息 (本金×合同i) 贷:利息收入 (摊余×实利) *贷款-利息调整【注】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收到贷款利息:借:吸收存款 (票利) 贷:应收利息

3.确认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同时,贷款减值后,贷款下设所有的(本金、利息调整以及应收未收利息)明细账都需要转入"贷款-已减值".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未收利息)

4.确认减值后,2笔分录:

(1)按实际利率法以每期初的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利息收入: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利息收入(期初摊余×实利)【注】此时应将"合同本金×合同i"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进行表外登记,不需要确认.

(2)减值后,实际收到利息: 借:吸收存款 (票利) 贷:贷款-已减值实际利息收入=摊余×实利贷款的摊余成本=摊--收现+实际利 息--减值损失

5.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同时,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登记的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6.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借:贷款-已减值(原转销的余额) 贷:贷款损失准备借:吸收存款 (实收额) 贷:贷款-已减值*资产减值损失(差额)期末的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当期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现金的流入--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贷款的减值:未来的现金流量低于计提减值准备前的摊余成本,差额要确认贷款损失准备.

 收回借款余额的会计分录

收回员工借款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XXX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第四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因此,企业无偿借款给员工,是需要根据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出企业的借款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

收回借款余额的会计分录小编分六个阶段给大家做了分析,分别是发放贷款、确认贷款利息、确认减值损失等步骤,同时还给大家分析了收回员工借款会计分录处理,本文关于借款的分录处理就给大家讲到这,有需要的可以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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