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试点地区企业使用试点地区的票据应注意事项
1.营业税发票改为增值税发票,从试点日起。
2.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按规定抵扣,普通发票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3.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可以继续缴纳营业税,仍开具营业税发票。
4.试点前发生的营业税服务,试点后仍开具营业税发票。发生在试点后但提前缴纳营业税的,开增值税发票。
5.来自试点地区小规模运费仍按7%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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