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表中上期留抵税额和免抵退税额的区别
上期留抵就是上月已经认证并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部分,比如说上月的进项税额是1万元,销项税额是8千元增值税报表就会显示本月应交增值税是0,并且有2千元的留抵税额,可以下月继续抵减销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是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所牵涉到的一项抵减项目。
免抵退企业与一般的增值税纳税人不同,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还受到退免税相关文件的约束,具体表现为增值税申报表与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存在一定的关联。对于免抵退纳税人,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应与免抵退申报汇总表进行关联分析.

“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以前不会出现差额,现在一般都会出现差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依据该文件申报时不会出现“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的表差。
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调整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的规定,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未作调整,导致免抵退税相关申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口径不一致,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是单证信息齐全了后填写,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是实行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制填写。从而“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形成差额是必然的,所以对于“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出现的差额属于正常事项。
以上就是增值税申报表中上期留抵税额和免抵退税额的区别的全部解答。相信你看完上文应该对增值税申报表中上期留抵税额和免抵退税额的区别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会计问题,可以咨询在线答疑老师,和多位老师一起线上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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