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对方已认证未报税未做账怎么处理
9月底误将一份发票作废,但对方已经认证,未报税未做账,我方也未报税。请问现在要怎么处理呢。对方若做进项转出是否要补交税款?10月份的进项能否抵扣应补交的税款呢?
您好,如已经跨月但购买方尚未认证,且能收回全部发票联次,建议企业同时将该发票纸质作废。 如已经跨月但购买方已认证。购货方税务机关对“属于作废”的发票将通过核查系统向销方税务机关发送协查函,销售方税务机关经调查后认定属于销售方违规作废,可以对销售方按一般性违规处以罚款,并回复购货方税务机关该发票为“企业误作废”,购货方对此专用发票便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无论是纸质作废还是电子作废均按发票作废处理,后续处理办法为由销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另外重新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给购货方作为认证抵扣凭证,销货方通过调账进行账务处理,不必重复申报两笔销项税额。在一窗式比对无法通过时,按照一窗式比对的操作流程进行审核,由异常情况处理岗人员进行手工清卡先进项税额转出再开具红字发票冲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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