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会计制度对业务招待费正确的会计处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业务招待费",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企业的业务招待费,一般通过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核算
根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制度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举个例子,如果是销售部门报销业务招待费,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实施条例》规定,不论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多少,最多只能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也就是说,只要企业发生业务招待费,就需要至少作40%的纳税调整.以前,无论原《企业所得税法》还是《外资企业所得税法》都不存在这种将业务招待费先打六折,再计算剩余部分是否可扣除的规定.
假定某企业某年的销售(营业)收入是25 000万元,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120万元.则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的调整金额计算步骤如下: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5 000×0.5%=125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120×60%=72万元,低于扣除标准,所以应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72=48万元.

业务招待费会计与税法处理的区别是什么?
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主要有:
1.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规定可据实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中,税法规定要按一定比例扣除,形成的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开办费.会计制度规定,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税法规定从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形成时间性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
3.业务招待费的计税基数会计与税法不同,会计上允许扣除的基数是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企业发生了相关业务招待费一般是在管理费用中进行核算的,但是有的企业是由销售部门进行相关接待任务,所以也有的企业是划分到销售费用进行相关核算的额.看到这里大家也知道业务招待费的处理是有不同的吧,同时业务招待费在会计和税法上的处理也是不同的,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小编在上文也有详细的介绍哦!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