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回的收税收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
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决定调整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增值税政策.明确: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和"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销售废旧物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除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和相关的附加外,还需要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并将相关的处置损益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销售账务处理
(1)销售旧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税率情形】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征收情形】
或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2)销售材料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废旧物资回的收税收政策是什么?上述文章中对此进行了具体的解答.在税收上,它是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减免政策的.而在会计上,对于废旧物资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的科目来进行处理.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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