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增调减怎么判断
纳税调增: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等,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税收罚款滞纳金,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纳税调减: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税收优惠项目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5年内未弥补完的亏损,国债的利息收入等.
其实就是让你根据会计法规和税务法规对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进行核算;扣除超过标准的费用,不能入账的成本做所得税纳税调增.纳税调整是因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差异形成的,就是按照税抄法对利润所得进行调整,包括按照税法超规定的工资、费用和提取的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折旧,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各种开支等等.还有未提取或者未提足的成本费用,可以进行调整提足.
这是会计和税务上面的差异行成的.比如税法规定纳税罚款是不允许税前抵扣的,但是会计上面就是做费用处理了,所以这个调增调减与应纳税额之间首选要考虑政策上面的差异性,再进行处理.

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1、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
2、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
3、从已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
4、各项劳动保护支出;
5、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6、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
7、独生子女补贴;
8、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9、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不属于工作薪金支出的项目.
以上就是关于纳税调增调减怎么判断的全部解答,我们在判断的时候不能入账的成本做所得税纳税调增,具体的细节参照上文详细介绍,还得根据会计法规和税务法规来处理,看完本文你是不是已经知道了呢,欢迎持续关注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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