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加计扣除部分需要做会计分录吗
答:一、增值税进项加计扣除抵减的会计处理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新的税务规定,我们认为会计处理也需要分两个环节处理,建议增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两个明细科目用于10%进项加计扣除的核算,建议分录如下.
1、计算当期可抵扣进项加计抵减额
(1)发生当期依据可抵扣进项计提可加计抵减额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费用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贷:银行存款
(2)当期发生不可抵减进项税额期末转出进项
借: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2、当期进项加计额抵减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3、优惠到期如还有进项加计额抵减额结余的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递减进项加计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二、增值税进项加计扣除抵减税额政策细节
(一)抵减应纳税额政策执行期间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适用会计制度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账务处理?
答: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根据上述规定,应在实际缴缴纳增值税时,按加计抵减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服务业加计扣除部分需要做会计分录吗?编者对这个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大家是不是应经明白了.服务行业的宗旨是让顾客满意,让顾客舒心,那么做到了这些,你的公司顾客认可,那么自然经营模式会越来越好,经营利润会越来越高.刚才小编的讲解,仅供大家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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