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比如企业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免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货物没有增值,且用于企业内部,应按历史成本计价,也不需要考虑其价格变动,因此,当货物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时,只需要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例1]A企业福利部门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4000元;为购建固定资产(与增值税生产经营相关的除外)的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5000元.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4000+4000×17%) 4680
贷:原材料 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80
借:在建工程(5000+5000×17%) 5850
贷:原材料 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0

出口退税进项税转出怎么做分录
[例5]A企业1月份购进外销商品一批,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合计11700元;该批商品全部外销,售价16000元.经计算,当期免抵税额900元,抵减内销商品应纳税额(假设为8500元),其余800元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借:银行存款 1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9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9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00
增值税出口退税行为中进项税额转出的运用分析:按照我国增值税条例规定,出口产品的增值税实行零税率,为出口产品所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退回.但在实际工作中,进项税额只是部分退回,未退回的部分不能再抵扣,则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以上的内容主要是会计分录,大家可以借此学习福利费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与出口退税的.由于购进货物最终用于职工福利,等于内部消耗,没有产生增值,因此之前抵扣的进项就需要作转出处理,大家明白了吗?本站更新中,敬请期待吧!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