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与按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小原则取扣除标准。
假定发生额业务招待费10000元,销售收入200000元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1)按照发生额的扣除标准10000*60%=6000元
(2)按照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扣除标准
200000*5%=1000元,那么就只能扣除1000元。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什么意思
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说法,这是会计法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
1、会计处理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
2、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即常说的税法上的规定)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就要将利润调增。也可以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是要交所得税的。
在计算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不用理它,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你将会计利润加上这部分来计算所得税(当然还要考虑调减项目)。
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如五险一金属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所以,在企业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在成本费用中扣除的,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
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业务招待费仅限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职工福利、职工奖励、为企业销售产品而产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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