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额不够十万免交什么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是按月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本月销售额不足10万元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下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不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如果企业是按季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本月销售额不足10万元下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如果与下下月销售额合计不超过30万元则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如果与下下月销售额合计超过30万元则不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免征的教育费附加算营业外收入吗
由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在会计处理上,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提,免税的情况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0,所以附加税不必计提。
所以,在实现销售后,做: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暂时不计提附加税,等缴纳增值税时再计提。增值税减免,附加税种就不用计提了。
第二种:计算增值税时同时计提,免税时作为营业外收入。
在实现销售后,做:
计算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计提附加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免税后:
免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
同时,应该免附加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
(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可以分设。减免的增值税属于补贴收入,附加税属于税收减免)
我认为第二种更符合规定。
销售额不够十万免交什么税?如果企业是按月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本月销售额不足10万元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下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不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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