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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来源:快学会计网
回答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回答2:
按照规定发放的误餐补助及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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