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开出首单环保税 五种情况免征 两种情况减税
4月2日早上一上班,长寿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环境保护申报专窗开出了一张环境保护税税票,纳税单位是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纳税额约23万元。这是重庆市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标志着重庆市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开始了。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首个绿色税制主体税种——环境保护税正式施行,取代了施行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环境保护税按季申报缴纳,4月1日至18日是首个征收期。环境保护税遵循“谁污染谁付费”原则,相较排污费征收更严格规范,更能有效控制环境污染问题。
长寿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为此次申报设立了环境保护税申报专窗、绿色通道。由于排放应税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规定排放标准50%,此次川维化工公司申报交纳的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享受到了50%税收优惠,实际交的税款约23万元。
“从填申报表到税收缴款书生成,只用了不到5分钟的时间,整个流程十分便捷,而且线上线下都可以进行缴税。”川维化工公司财务税管员汤先志从申报专窗接过环境保护税税票,满意的说道。
环境保护税实行“五免两减”。五项免税:一是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是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三是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四是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五是国务院批准暂免征税的其他情形。
两项减税: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的30%,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的50%,减按50%征税。
截至目前,重庆环境保护税目前已识别纳税人约8000户,开展各类辅导培训8000余户次,并全面开通前台绿色办税通道、自助办税服务区、网上申报系统等多条办税渠道,保证纳税人清清楚楚申报,明明白白缴税。
“今天,全市首张环境保护税税票已顺利开具,标志着环境保护税‘费改税’工作已在我市平稳实施。”重庆市地税局副局长罗安梅表示,下一步,全市地税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措施,助推重庆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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