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会协[2002]9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全面贯彻中注协关于业务报备制度的要求,省注协于今年4月23日,向本省全行业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及诉讼事项报备制度(试行)〉的通知》(苏会协[2002]39号),广大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已认真按文件要求向省、市注协报送了相关报备资料。但有些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未及时报送报备资料,期间省、市注协多次催报,截止2002年9月4日,仍有8家会计师事务所、4家资产评估机构未向省、市注协报送报备资料,具体名单如下: 江苏石城会计师事务所 嘉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苏州永信会计师事务所 昆山公信会计师事务所 苏州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苏州信联会计师事务所 常熟新瑞会计师事务所 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徐州分所 江苏宇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江苏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宜兴市阳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对以上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并请上述单位于9月15日前将报备资料报送省、市注协。
二00二年九月四日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