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首页  >  税务师考试  > 资讯详情

四川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上调至2万元

2026-01-08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作者:肖刚,柏杨月 记者昨日(24日)获悉,省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请示,备受关注的四川两税起征点调整方案最终敲定,我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均上调至2万元,达到国家标准的上限。据初步统计,我省约有45万余户个体纳税人因此受惠,暂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最大幅度优惠两税起征点都取上

作者:肖刚,柏杨月

记者昨日(24日)获悉,省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请示,备受关注的四川“两税”起征点调整方案最终敲定,我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均上调至2万元,达到国家标准的上限。据初步统计,我省约有45万余户个体纳税人因此受惠,暂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最大幅度优惠“两税”起征点都取“上限”

根据审议通过的调整方案,从2011年11月1日起,我省增值税起征点:销售货物的由月销售额5000元提高至2万元;销售应税劳务的由3000元提高至2万元;按次纳税由每次(日)销售额200元提高到500元。

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由月营业额5000元提高到2万元;按次纳税的由每次(日)营业额100元提高到500元。而据此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标准,无论是按月还是按次缴纳,四川“两税”起征点均取“上限”,将税收优惠放到了最大,这将减轻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的税收负担,并对鼓励个人创业、就业起到积极作用。

解读

免缴“两税”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这里所称的“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而政策中所指的“销售额”是指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因此,只有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才适用于增值税起征点的政策,并享受此次增值税优惠。

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以外的增值税纳税人,不适用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也不适用增值税起征点政策。据了解,要成为一般纳税人对年销售额有一定要求,一般为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同样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而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的起征收点。以月起征点20000元为例,某个体纳税人当月取得餐厅营业收入16000元,取得住宿营业收入7000元,合并计算后为23000元,已达到起征点,而不能区别餐饮收入、住宿收入分别衡量,认为没有达到起征点。

成都8.6万个体户享受增值税优惠

根据成都市国税局测算,目前成都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纳税户为121205户,其中定期定额户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的86678户,月销售额2万元以上的26036户,实行查账征收自行申报纳税的8491户。

而通过此次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全市有86000多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到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带来的税收优惠,其中约有7万户原来要缴纳增值税的个体户不用再缴纳。由于个体户缴纳的国税只有增值税,因此起征点调高后,这86000多户个体户就不用再缴国税了。以一个月销售额为19999元的个体户为例,如果按照原来的标准,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19999元*3%=599.97元,而如果按照20000元的起征点,这位个体户就不用缴纳增值税。

据介绍,当月实现的税收在次月征收,因此,月销售额在起征点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在12月征收期即可享受11月税收优惠。为让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省国税局要求保持定额稳定,在今年年底前,各地原则上不得对纳税人已核定的月销售定额进行调整。

相关资讯
成本计划管理体系(planned management system of cost)
现金流量表编制技巧口诀
什么是现金结算,现金结算有哪些特点
销售毛利率计算公式应用举例
账实核对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