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汇缴前发现未计入费用的分录怎么调整
两种处理方法:
一是账务不作调整,纳税调增就行了(假设金额不会影响到以后期间),
二是按照会计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前期本年利润.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管理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的确定原则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好了,关于上述"在汇缴前发现未计入费用的分录怎么调整"的问题,小编就说这么多了,不知道大家的理解程度是到哪了,如果大家还有疑问或者是有新的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我们哦!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