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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来源:快学会计网
遗失物的原主人享有哪些权利?
如果遗失物被买走,有权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买受人之日起,2年内,从买受人处索回,原则上无偿;但如果第三人自拍卖、有经营资格的出卖人处买得,所有权人须支付价金。还可以请求无权处分人赔偿损失。
回答1:
遗失物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如果被拾得人无权处分,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回答2:
遗失物的真权利人享有返还请求权、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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