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减按2%征收是什么意思
答:1、从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且在2009年1月1日以前购买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举个例子: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4月1日购进设备一台,自己使用7年后,于2005年4月1日将其出售,售价103万元(含税).该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增值税额=103/1.03*2%=2万元
2、此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还有专门从事旧货买卖的企业,在销售旧货的时候也是采用这种方法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试用情况有哪些?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九条"不动产经营租赁的规定":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上述两个规定中出现了两个不同的概念:
1、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税额.
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是税法对于企业处置使用过的部分固定资产的优惠政策.
我们关注到,按照此证策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以及增值税,都是按照征收率3%计算,在实际缴纳时,给与1%的税收减免,减免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
3%减按2%征收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讲也就是本来3%的征收率,在发生符合规定的经济事项时,减掉1%,实际缴纳时按照2%征收,而减免的1%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你都做对了吗?多多关注在线资讯,会计学堂为你提供更多的账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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