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如何缴税
答:按照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或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如果该不动产所在地与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的,应先按5%的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然后再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不动产以差价为销售额,自建的不动产以全价为销售额;一般纳税人销售其于2016年5月1日后取得或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2018年5月1日后增值税税率10%计税,2019年则按新税率9%执行.如果不动产与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的,同样实行预缴制度,取得的不动产以差价为销售额,先按5%的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进行预缴,自建的不动产以全价为销售额,按5%的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然后再以全额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非房地产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售价与买价的差额作为销售额计税,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售价全额为销售额计税.如果不动产与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的,按5%的征收率先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然后再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销售不动产计税依据
1、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营业额比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确定.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应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3、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非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如何缴税的全部内容,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此项规定所称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因此,预收定金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定金的当天.如果你想获取更多财务会计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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